野狐禪的評破
釋界靜(法正)
問:有何理由說明唯有高位菩薩以及如來世尊才能堪稱「不昧因果」?
答:不昧的「昧」有迷惑的意謂。所謂「不昧因果」即對因果、事理不迷不惑。凡夫迷於事,又昧於理,不知道有為是有盡的,卻認為有為是無盡的,不能通達無為才是無盡的道理,所以不曉得去修行取證。
小乘雖然不迷於事,但見理尚未究竟,所以還是昧於中道正理。因此,認為有為有盡,無為不盡,而盡有為,住於無為。所以
《金剛經》第七分說:
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
六祖對這一句經文的解釋說:
「三乘(聲聞、緣覺、菩薩)根性,所解不同,『見』有深淺,故言差別,佛說無為法者,即是無住,無住即是無相,無相即無起,無起即無滅,蕩然空寂。照用齊皎,鑒覺無礙,乃真是解脫佛性。佛即是覺,覺即是觀照,觀照即是智慧,智慧即是般若波羅密多。」
可見三乘中唯有菩薩乘的「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,照見五蘊皆空,度一切苦厄。」雖度一切煩惱苦厄,但卻能留惑(不昧)潤生,不盡有為;雖然證得涅槃,但卻不住無為,而來生死海中作自利利他的弘法利生事業。這種「照見五蘊皆空」從空出假,即俗而真,即真而俗的二諦融通妙用,這正是大乘菩薩證入不二中道而融貫到日常生活中實踐的理路,也是佛法真正價功與精神賴以體現。
覺行圓滿的如來世尊就更不用說了,但既然示現人間,畢竟也是這世界上存在物之一,應身也要受因果定律支配的,世尊也通過八相:降兜率、入胎、住胎、出胎、出家、成道、轉法輪、入滅。對此六祖說:
「凡夫但見色身如來,不見法身如來。」
佛陀的應身同我們凡夫一樣具足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,但法身如同虛空一般,不是從四大可以生起的。凡夫是從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入結積而成色身,法身不是六入結積的,所以法身是超過六根的。如果以虛妄分別顛倒想去觀如來,那是永遠也觀不到如來的,正如《金剛經》所說的:
「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」
正因為「凡夫但見色身如來,不見法身如來」,這才有加拿大溫哥華佛友對世尊一生的遭遇不順產生疑惑,提出問道:
釋迦世尊,既然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早已成佛,理應具足福德智慧二嚴,為什麼還有堂兄弟提婆達多與他作對?為什麼還有外道女當眾誹謗世尊?為什麼世尊在晚年時那麼不如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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